|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 17:58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贾采招G(2017)15]
徐州潘安湖科教创新区起步区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潘安湖科教创新区起步区 PPP 项目
采购编号:[贾采招G(2017)15]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贾汪区潘安湖湿地公园以南,华夏路以北,权台村以东,徐贾快速通道以西。
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000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主要功能分区为入口景观区、教学科研区、行政办公区、图文信息区、学术交流区、文体活动区、生活服务区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和集中绿地空间。教学科研区包括教学楼 4.78 万平方米、综合实验楼 1.98 万平方米以及创新创业实训楼(创客空间)2.01万平方米;图文信息区包括(图书馆)2.46万平方米、行政管理中心(办公楼)0.6 万平方米;学术交流区包括学术交流中心(专家楼)1.19 万平方米;文体活动区域包括大学生活动中心及会堂0.8 万平方米、体育教学训练中心1.6万平方米、共享体育馆1.0万平方米、看台0.2万平方米;生活服务区域包括学生宿舍10.1万平方米、食堂1.55万平方米、教职工宿舍楼 1.55 万平方米;后勤管理楼建筑面积 0.6 万平方米,包括医院、各类服务人员集体宿舍;商业街0.27万平方米,以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项目规模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5.1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5.2项目实施机构为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方出资代表徐州市贾汪都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公司”)与经法定程序选择的社会资本以新设立或注资的形式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被授予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范围内设施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修保养,在特许经营期(或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范围内的经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上述设施中,非经营性部分设施在建成后交付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项目公司负责在合作期间该部分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经营性设施建成后由项目公司占有及使用,负责在合作期内运营、维修及保养。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经营性设施的运营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回投资收益。
5.3投融资结构 由徐州市贾汪都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总投资额
16.82亿元。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总投资额的 20%,即 3.36 亿元。项目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设置与项目资本金一致。注册资本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到位。若测算的项目资本金少于实际的总投资额的 20%,资本金应按照实际的总投资额 20%补足。资本金部分(20%),其中,旅投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份比例约为 20%,即出资 0.67 亿元,中标社会资本占股份比例为 80%,即出资 2.69 亿元。资本金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到位。其他部分(80%):由项目公司筹措。
5.4 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 15 年,其中建设期 2年,自 PPP 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运营期 13 年,自全部设施竣工验收结束之后,政府发出确认通知的次日起算。
5.5 项目回报机制:根据项目运作模式分析,本项目有一定的使用者付费基础,属于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并存的项目。本项目回报机制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本项目涉及的使用者付费包括体育馆、餐厅、专家楼、商铺等经营性设施对外运营的相关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为政府方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予以支付。关于政府补贴支付形式,政府方在运营期内每年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在绩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以财政补贴的形式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为本公司员工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条件:
(1)主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名。
(2)财务实力:申请人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资金实力,其2016年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且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20亿元。(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的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20亿元即可满足。净资产以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银行授信证明以有效期内的单一银行出具为准)。
(3)业绩能力:申请人自2014年5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总投资15亿元(含)以上的单个PPP项目合同,以签署的合同为准(该合同为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须牵头方满足。
(4)资质要求:社会资本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意向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牵头方满足即可)。联合体成员中只允许牵头成员承担本项目的建设职责,联合体另一方成员须要承担融资职责。牵头方须满足上述的资质要求。
(5)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等;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的所占股权比例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变更。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授权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非牵头方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采购文件的编制、签署,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四、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的数量,但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2
五、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2、 资格预审报名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贾汪区府佐路3号C座财政局209室)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自带U盘,在资格预审报名地点,免费拷贝相关的电子文档。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徐州政府采购网”及“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
3
六、资格预审报名时需提供的查验材料 资格预审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并留存相应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提供即可) 1. 营业执照;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授权代表身份证。
2.
3.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接受报名。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应符合《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八、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及提交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提交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10—10:00 (截止时间)。 评审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10:00
提交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贾汪区府佐路3号C座财政局316室)
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其他
1、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但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2、本项目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
3、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其他有关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姜华 联系电话: 15312673130 18012035656
采购中心: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雷 王庆凯 联系电话:0516-61882199
电子邮箱:xzpahpp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