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33号
0592-21139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采购项目名称: 客车租赁服务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客车租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0万/年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缴交“旅客险”(每个座位保险金额40万)。
3.驾驶员应具有5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年龄在35-50岁之间。投标人须提供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被租赁车辆应是2010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车辆,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的被租赁车辆的行驶证(行驶证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和营运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必须提供被租赁车辆的保险合同复印件(须确认保险种类),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被租赁车辆的产权证明材料(行驶证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电话:胡小姐/2202255
传真:0592-2212277 采购文件售价: 1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 2017-7-20 9:00: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曾先生/0592-2297863 其他: 一、E-mail:295978447@qq.com
二、标书费、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158300105250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6-29 19:26:23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