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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总工会成都市青羊区群团中心装饰装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群团中心装饰装修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区总工会行政区域青羊区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9日19:3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30日09:30至2017年07月06日16:30获取磋商文件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群团中心装饰装修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区总工会
行政区域青羊区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9:32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9:30至2017年07月06日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采购文件售卖处。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0:30至2017年07月10日 11: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本项目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本项目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1375575-806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区总工会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老师,028-86272906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楼401-4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先生,028-61375575-806
附件:
附件10443成都市青羊区群团中心装饰装修采购项目.pdf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羊区总工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青羊区群团中心装饰装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群团中心装饰装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XZBCG-2017-04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1375575-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区总工会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老师,028-862729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028-61375575-806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楼401-40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三)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六)本采购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1: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9:30 至 2017年07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采购文件售卖处。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时间内带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磋商文件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0:30 至 2017年07月10日 11: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本项目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本项目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1375575-80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磋商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磋商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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