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东岱支路(西岱东路-会堂南路)市政路灯工程_工程招标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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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东岱支路(西岱东路-会堂南路)市政路灯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FJZH2017-063开标时间:2017-07-18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所属地区:长乐市东岱支路(西岱东路-会堂南路)市政路灯工程招
招标编号:FJZH2017-063
开标时间:2017-07-1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长乐市东岱支路(西岱东路-会堂南路)市政路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ZH2017-063

1. 招标条件

长乐市东岱支路(西岱东路-会堂南路)市政路灯工程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15】2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长乐市东岱支路(西岱东路-会堂南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核定控制价为301638元,K=12%,发包价为265441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市东岱支路(西岱东路-会堂南路)市政路灯工程,含电力、照明及配套附属设施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程发包价: 265441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 )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630 日至 20177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投 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地址: 长乐市吴航街道洞江花园A1-A4

电话: 13655076333 邮政编码: 350200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楼6号楼3层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88203396 ,传真: 0591-88203396

联系人: 林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 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点: 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 0591-28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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