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1740GNNM01829
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300MW供热机组工程已由“内发改能源字[2015]82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简介:
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300MW直接空冷、供热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工程,2009-2010年相继投产运行,厂址预留2×300MW及以上机组扩建条件。
锅炉由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提供,型号为:DG1065/18.2。锅炉形式为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燃烧器摆动调温、平衡通风、四角喷燃、紧身封闭、固态排渣、全钢构悬吊结构汽包炉。
汽轮机由东方汽轮机厂生产提供,型号为:CZK300/250-16.7/0.4/538/538。汽轮机为亚临界参数,中间一次再热、单轴两缸(高中压缸合缸)双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机组为高、中压缸联合启动方式。采用一次再热系统,三级高压加热器、一级除氧器和三级低压加热器组成七级回热系统。
对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2×300MW空冷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后,机组提高背压供热,可降低发电标煤耗,增加电厂经济效益。因此我公司决定对机组进行高背压供热改造。
二、招标内容
1.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初步设计的评审、改造所需设备与施工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现场服务、与设计有关技术服务、与其它设计单位的设计配合等。
2.项目范围内改造所需设备的制造(含现场制作)与供货、运输、土建、安装与调试、性能试验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改造所涉及到的原有设备、部件的拆除及恢复。
3.有关改造范围、技术要求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联合体。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设计业绩或具有独立承担火力发电机组EPC总承包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同时带合同原件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5、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一亿元,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17年6 月 30至2017年 7月 6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00。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6 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亚辰商务中心12层)
3、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4、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现场购买。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完善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8)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6、中标单位交易场地费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以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的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的原件为依据,提供的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冠旭
联系电话:0471-3305653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西50米3号
联系人:白琳玮
联系电话:0471-347302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苏尚 毕立峰
联系电话: 0471-5207954 0471-3946648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亚辰商务中心12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