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石沟干渠生态砾石床湿地水体净化工程 已由 霸州市发改局 以 霸发改投资【2017】6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霸州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及规模:石沟干渠生态砾石床湿地水体净化工程主要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设计规模为110000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砾石床工程7500m²、植物碎石床45000m²及配套建筑工程、植物工程、管道工程、取水口排水工程。
2.2项目地点:胜芳桥与华夏桥之间胜芳湿地规划区域内,中亭河入石沟干渠处的北侧和南侧。
2.3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开工,2017年10月29日竣工,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合同估算价:89.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hebgc.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8:30至2017年7月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月21日上午9 时30分,地点为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霸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霸州市霸州镇益津中路120号
联系人:杜凤楠 电 话:0316-7288237
招标代理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联系人:李志雄 电 话:0316-8023234、15076653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