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17年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I专业合作伙伴招募项目。
1.2采购内容:拟入围供应商的合作范围在《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协议供应商设施细则》所规定的范围内,包括面向I业务的工程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维护服务等。有效服务期限为1年。
1.3本项目划分3个专业,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一个或多个专业,最多可以入围3个专业。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专业分类 入围上限
工程服务 10
软件开发服务 10
维护服务 1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专业一:工程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允许分公司参加,但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原件)及经营范围许可,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查询结果(显示营业执照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凡注册资金为外币币种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3)须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注册的供应商,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2软件开发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允许分公司参加,但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原件)及经营范围许可,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查询结果(显示营业执照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凡注册资金为外币币种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3)须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或CMMI3及以上或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者具备软件著作权或者高新企业技术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注册的供应商,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3专业三:维护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允许分公司参加,但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原件)及经营范围许可,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查询结果(显示营业执照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凡注册资金为外币币种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3)须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注册的供应商,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5)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供应商入围原则: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办法选取每专业前10名入围。
3.1某专业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供应商多于等于1名且少于等于1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供应商为该专业正式入围合作伙伴。
3.2某专业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供应商超过入围上线名额10名时,按照入围文件的评审方法择优选取前10名成为该专业正式入围合作伙伴。
3.3某专业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1名时为招募失败,重新组织该专业招募。
4.入围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4.2.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须在4.1时间范围内将附件《报名表》(EXCEL格式和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JPG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6142458@qq.com,并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4.2.2 入围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表》中指定邮箱,此方式为获取入围文件的唯一方式,其他获取方式无效。
5.入围申请文件的递交
5.1入围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入围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 9 时 30 分,入围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江滨西路51号联通大厦21楼招标会议室。
5.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入围申请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入围申请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入围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江滨西路51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朱本富
电 话:18608718919
电子邮件:6142458@qq.com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871-68168813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