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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一期—— 7 标平水东江、长水江疏浚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一期—— 7 标平水东江、长水江疏浚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浙发改农经 [2016]85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 100 %集体: / %私人 : / %外资: / %其他: / %,招标人为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 。 2.2建设规模: 本工程疏浚量约为 53.8 万 m3 ; 招标估算价约 5842 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清淤河道总长度为 7055.4 米,其中平水东江疏浚河道长度为 4047.9m ,桩号为平 0+000~ 平 4+047.9 ;长水江疏浚长度为 3007.5m ,桩号为长 0+000~ 长 3+007.5 ;本工程疏浚量约为 53.8 万 m3 。主要为河道清淤和淤泥固化及外运。 2.4工程类别: 水利二类。 2.4计划工期 : 130 日历天(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标段划分:/ 。 2.7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 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证 且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4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项目 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 20 万 m3 及以上的河湖清淤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中标通知书;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认定工程规模的,还可提供有关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施工图纸为依据。①和②须同时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解释顺序为:②、①、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交易会员( 2017 年度)。 3.3.2企业在 须在绍兴市水利局登记(有效期内 ) ,项目负责人 须在绍兴市水利局登记(有效期内 ) ,且在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 。 3.3.3企业在 /年 /月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本工程对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在 “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上已经公示。 上述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4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3.7 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不得低于 90%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90% ;拟派其余人员到位率不得低于 85%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5 % 。 3.9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未被绍兴市水利局或浙江省水利厅发文在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3.10 若本工程报名的投标人少于 10 家的,则本工程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组织投标报名。 3.11 允许各投标单位报名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一期多个疏浚工程标段,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已中一个标段的单位不能投其余标段。 4.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 2017年7 月 3日至 2017年 7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惠利街20号二楼)建设项目报名窗口刷交易员本人二代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捌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 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 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单位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 6. 其他有关内容6.1评标入围方法: 按绍市公管办〔 2009 〕 32 号执行 。 6.2评标方法: 造价下浮率法,本工程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月 26日 15:0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7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312000 邮编: 312000 联系人: 韩华兴 联系人: 马丽燕 电话: 13858411049 电话: 13357530807 招标人: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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