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卓知〔2017〕招第ND125号 |
| 开标时间:2017-07-25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宁德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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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站
(一期)-变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 宁德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站 (一期)-变配电工程 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审批 〔2013〕8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德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宁德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宁德火车站站前广场西北侧,金马路以东,天山路以南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以 宁德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站 (一期)-变配电工程 施工图为依据,以 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配电室内设备供应及安装、高压进线电缆施工、配电室的土建、装修施工;具体以 宁德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站 (一期)-变配电工程 施工图为依据,以 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1050926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5〕5号)规定执行。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 3.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符合闽建筑 〔2013〕41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4.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具 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与 全资子公司 、 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 不得 同时参加本 投标。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 凡有意参加 投标者 , 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7 月 5 日 17 时 30 分 前,登录 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ndztb.com.cn,下同) 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无记名方式报名的在获取报 名号后,用报名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面公布的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 评估 法 (电子评标)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 额: 叁拾 万元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之一 。 注: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卓知 〔2017〕招第ND 125 号 ,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 edo固化文件格式)的递交。 7.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 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2.2. 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 “投标人签到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人签到凭证”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根据“投标人签到凭证”上的二维码或序列号签到)。 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2.3. 投标人应携带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说明:使用数字证书解密标书,投标人需携带正确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如若投标时使用的是企业数字证书,解密时亦需企业数字证书;若携带的是法人数字证书,则无法完成解密。投标人需携带最后一次投递固化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 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 1份),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4. 不符合 7.3条款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将 拒收其纸质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公告 同时 在 福建 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下 同) 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 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万安西路 8号(汽车南站2楼)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990330 联系人: 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万达华城 D区19#楼第三单元406号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922396 传真: 0593-2922396 联系人: 魏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 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宁德市闽东中路 12号建设科技大楼 电话: 0593-2990133、0593-2977355 10. 友情提示 1.关于CA证书办理、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请投标人到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了解查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2-5399916,0592-5399922, 0592-6300628 。 2.匿名报名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及时记住报名号【①可用于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do固化格式)和打印报名凭证;②可用于登入“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导出word版招标文件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11111】。若遇计算机宕机或者断电,而造成忘记报名号等情况而没获取到报名号的,投标人需及时联系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匿名项目,报名号关联企业正式帐号,需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固化前,更新数据-输入企业正式帐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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