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FZCS招-2017024-1 |
| 开标时间:2017-07-1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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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ZCS招-2017024-1 致: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通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晋安区机关办公大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安区机关办公大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机关办公大楼;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共2幢,其中政府办公大楼:10层,建筑面积13612.98㎡;区党委办公大楼:9层,建筑面积5971.39㎡。工程费暂按160万元。(暂定,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晋安区机关政府办公大楼及区党委办公大楼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等施工监理全过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经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移交阶段的监理之日止;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达到相关部门要求的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3 万元。(暂定,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项目监理部人员应满足“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 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提交,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人,无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佰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6楼)。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人应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4号 联 系 人:洪科长 电 话:0591- 836320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邮政编码:350011 电 话:0591-28062846 联 系 人:小何 传 真:0591-28062881 监督部门: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91-836408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