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度漕泾镇村庄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金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4:5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 09:00至2017年07月03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328号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会议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 | ||
| 预算金额 | ¥547.5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范冬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1848569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漕廊公路3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84379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瞿溪路801号5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7329097 | ||
2017年度漕泾镇村庄改造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委托对2017年度漕泾镇村庄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2017年度漕泾镇村庄改造项目
- 采购编号:jsfscg17-40120 招标编号:1702JS0074 C01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性质、数量、技术要求:本次改造涉及287户农户,包括东海村9-11组100户,金光村10、12、18、20组187户。主要内容是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
- 交付/服务地址:金山区漕泾镇东海村及金光村
- 交付/服务日期:施工合同约定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 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公告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328号;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否则拒绝接受投标):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上报名凭证原件(须加盖公章);
3.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打印的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加盖公章)
3.4、报名时间内打印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通过在沪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企业诚信手册》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报名截止日前两年内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无行政处罚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备注:
1、未通过网上资质比对或逾期不来现场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执行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应当投标。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后的15天内(不包括开标当天)到金山区建筑管理所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逾期作无正当理由处理。
3、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一年度内累计三次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投标的企业,取消其两年内金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4、根据沪建管【2014】968号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监管的通知》执行。
5、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支票形式收取,支票为有效的同城支票或全国支票。不接受现金、转账、汇款等其他方式。
6、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 需大于等于68.9分。
7、参加投标的单位行政处罚要求:报名截止日前两年内(按处决书出具时间)不得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事项中行政处罚为准)。
8、参加投标的单位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查询生成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单》为准,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9、网上报名完成即可提交验证资料。逾期不来现场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10:00,迟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会议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
六、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漕廊公路398号
联系人:阮工
电话:13918437935
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瞿溪路801号505室
邮编:200023
联系人:范冬玲
电话:67329097-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