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惠阳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4:4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受 惠州市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 惠阳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智慧阳光监控系统租赁服务(2017-2021年度)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3-201705-hzhy132-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阳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智慧阳光监控系统租赁服务(2017-2021年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00,000
四、采购数量:5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惠阳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智慧阳光监控系统租赁服务(2017-2021年度);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相关附件”)。
2.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惠阳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智慧阳光监控系统租赁服务(2017-2021年度)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受理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6月30日 至 2017年07月06日 期间( 上午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详细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07月 20日 09时 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十、开标时间: 2017年 07月 20日 09时 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752-339230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
| 传真:0752-3919963 | 邮编:516211 |
| (三)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古井卢屋路5号 |
| 联系人:张新华 | 联系电话:0752-3392303 |
| 传真:0752-3392310 | 邮编:51621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 06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