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的委托,对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中药炮制理实一体化实训室项目子包1-中药炮制理实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D2017S05JS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中药炮制理实一体化实训室项目子包1-中药炮制理实一体化实训室建设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00.89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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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相关服务。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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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报名期间开具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项目负责人亲携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投标人注册属地或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
投标人须由项目负责人亲携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注册属地或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6-30至2017-07-24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273号13H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5 14: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2。
十、开标时间:2017-07-25 14: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6-30至2017-07-06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 | 采购人: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凰岗村 |
| 联系人:梁国彪 | 联系电话:86418159 | |
| 传真:86420409 | 邮编:510430 |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273号13H房 |
| 联系人:潘意正 | 联系电话: | |
| 传真:020-87543323-815 | 邮编:510620 |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翁侦华 | 联系电话:13751836861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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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发布时间:2017-0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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