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724-1600x08N3175
涉及包号:/02
公告名称:
201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翼校通专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比选公告
项目分类:
其它
项目负责人:
姚梦奇 020-
公布日期:
2017-6-30
项目内容:
201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翼校通专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1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翼校通专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比选代理编号:0724-1600x08N3175)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80万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比选范围:幼儿园接送终端设备(幼学通设备)采购,包括:幼儿园接送终端机、电子射频卡。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1 幼儿园接送终端机(21.5寸) 台 100
2 电子射频卡(13.56M单频) 张 20000
2.3 交货地:新疆电信16个地州分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0天内设备配送到指定地点。
2.5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幼儿园接送终端机(21.5寸)单价<6000元/台;
(2)电子射频卡(13.56M单频)单价<10元/张。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8合格的中选人:设有效参选人数量为N。①N≥4家时,选取三名中选人,中选份额分配为:50%、30%、20%;②当N=3家时,选取两名中选人,中选份额分配为:60%、40%。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注册资本要求:①若参选人为代理商,要求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且参选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②若参选人为制造商,要求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且参选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①参选人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②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参选人所投设备产品(幼儿园接送终端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5年度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自身或再委托其它代理商参加本次参选;
3.8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7年6月30至2017年7月4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比选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4.2 现场购买:购买比选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前请联系姚梦奇,联系电话:13579288420、17799239585。
4.3 比选文件费用:
每套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需邮寄比选文件的,请申请人将所要求资料扫描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及凭证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7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0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和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
联系人:姚梦奇
电话:0991-4664267、13579288420、17799239585
电子邮箱:790178912@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7年6月30日
澄清或修改信息:
关于201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翼校通专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重新招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201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翼校通专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标包二(重新招标)(招标代理编号:0724-1600x08N3175)于2017年5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内容:
1.2 招标内容:幼儿园接送终端设备采购,包括:幼儿园接送终端机、电子射频卡。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1 幼儿园接送终端机(21.5寸) 台 100
2 电子射频卡(13.56M单频) 张 20000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①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本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3会议室。
现变更为:
1.2招标内容:幼儿园接送终端设备(幼学通设备)采购,包括:幼儿园接送终端机、电子射频卡。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1 幼儿园接送终端机(21.5寸) 台 100
2 电子射频卡(13.56M单频) 张 20000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①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幼儿园接送终端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3 本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3会议室。
二、原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日期:2017年5月22日
点击查看招标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