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明县焦园乡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一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明县焦园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菏泽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9:16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东明县焦园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东明县焦园乡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一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明县焦园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东明县焦园乡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一期)组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东明县焦园乡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一期)
二、采购编号:SDJWHZ-2017024
三、采购内容及概况:
1、项目概况:东明县焦园乡无公害蔬菜大棚建设、服装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
2、项目建设地点:东明县焦园乡朱口村、闫潭村、娄寨;
3、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朱口村、闫潭村无公害蔬菜大棚66个,扶贫资金约137.5万元;
第二标段:娄寨服装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扶贫资金约6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3、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无违法违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处罚等不良记录情况;
5、本项目所有土地关系由中标人自行协调解决。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7年07月03日至07月0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应到场报名);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和法人);
⑤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誉确认书;
⑥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到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47号桑盾大厦中心南楼西单元402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中华路47号桑盾大厦中心南楼西单元402室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竞争性谈判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中华路47号桑盾大厦中心南楼西单元402室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明县焦园乡人民政府
地址:东明县焦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31561318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菏泽市中华西路47号桑盾大厦中心南楼西单元4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653001569 18865304887
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