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刑侦侦查装备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防护防暴装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4:43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16日 | 成交日期 | 2017年06月30日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梁清、田保中、韩国华、铁秀梅、潘洪兴 | ||
| 总成交金额 | ¥336.0223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蒋慧晶(发售文件)、王俊通、齐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2686388(发售文件)、62688245、62688251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助理,010-662653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慧晶(发售文件)、王俊通、齐枫,010-62686388(发售文件)、62688245、62688251 | ||
| 附件: | |||
| 附件1 | 1741STC20722_成交公告.docx |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刑侦侦查装备项目(项目编号:1741STC2072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741STC2072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刑侦侦查装备
项目联系人:蒋慧晶(发售文件)、王俊通、齐枫
联系方式:010-62686388(发售文件)、62688245、6268825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蒋助理,010-6626537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慧晶(发售文件)、王俊通、齐枫,010-62686388(发售文件)、62688245、6268825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1741STC2072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6日
成交日期:2017年06月30日
总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01包:单兵侦查观察装备
成交供应商名称:沈阳七斗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东路81号1门
成交金额:636,600.00元人民币。
02包:通用警用装备
成交供应商名称: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正港路188号
成交金额:1,494,797.00元人民币。
03包:防毒装具
成交供应商名称: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三星庄二号院3号楼
成交金额:190,006.00元人民币。
04包:刑侦侦查装备
成交供应商名称:靖江市振弘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靖江市康宁路16号
成交金额:539,620.00元人民币。
05包:小型飞行装备
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
06包:破拆工具组、执法记录仪
成交供应商名称: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正港路188号
成交金额:499,200.00元人民币。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清、田保中、韩国华、铁秀梅、潘洪兴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
01包:激光测距仪、单筒夜视仪、夜视仪头盔外挂、高倍望远镜、哨位观察镜、热成像仪、双筒夜视仪等。
02包:手持GPS、急救包、救生衣、枪式自卫棍、定向声波驱散器、战术索降绳包、战术索降套装、护目镜等。
03包:防毒面具、防毒衣、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04包:档案柜、多波段警用光源、现场勘验工具箱、枪弹勘察箱、紫外、红外照相系统、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
05包:微型无人飞行器、四旋翼无人飞行器、警用机器人。
06包:破拆工具组、执法记录仪。
合同履行日期: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交付。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