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煤改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的委托,对其煤改气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ZCD-ZC2017090;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
2.1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煤改气项目采购,包括: 2台燃气及配套设备购置及安装;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合同包,第一包主要包括:设备及辅助配件材料的采购部分;第二包主要包括:设备工艺安装及动力安装(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预算:本项目为第一包,采购预算为 98.58万元。
2.3供货安装工期: 35天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备所需货物生产、加工、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B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单位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代理授权书,且代理商需具备: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B级及以上资质和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报名为准。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在本地区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 6月 30日至 2017年 7月 7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10时至 13时 30分,下午 15时 30分至 19时 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办公楼 412室),持本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制造商须按本公告 3.2条提供原件、代理商 按本公告 3.3条提供原件等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U 200.00 U元 /份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下同 )为 2017年 7月 20日下午 16: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写字楼 4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路香湘街 801号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 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文明臣 兰理斌
联系电话: 18097675281 0991-5866339 5823386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