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秀县进村道路及巷道硬化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1:5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6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韦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4298765 | ||
| 采购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秀瑶族自治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刚 139782543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来宾市滨江园三区16栋B1-1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工 0772-4298765 | ||
项目名称:金秀县进村道路及巷道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DS08J2-20170281 (重)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9876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6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金秀县进村道路及巷道硬化工程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项踏勘现场:投标人2017年7月3日(开标前)之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携带有效证件)自行勘察现场,并取得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无《现场勘察证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现更改为:取消开具现场勘查证明。
2、购买竞争性谈判条件书时间及地点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延至2017年7月5日的下午17:30时
地点: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广西来宾市滨江园三区16栋B1-188号)
竞争性谈判条件书售价:每本250元,本项目不代办邮寄,竞争性条件书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由竞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持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函的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原竣工要求时间为:“注:工程要求必须在2017年7月20日前竣工,逾期未完工的按合同价的1%×天数扣除工程款,超过十五天未竣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按已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未完工程由招标人另找施工队伍施工。”
现更改为:“注:工程要求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竣工,逾期未完工的按合同价的1%×天数扣除工程款,超过十五天未竣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按已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未完工程由招标人另找施工队伍施工。”
4、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正。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项踏勘现场:投标人2017年7月3日(开标前)之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携带有效证件)自行勘察现场,并取得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无《现场勘察证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现更改为:取消开具现场勘查证明。
2、购买竞争性谈判条件书时间及地点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延至2017年7月5日的下午17:30时
地点: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广西来宾市滨江园三区16栋B1-188号)
竞争性谈判条件书售价:每本250元,本项目不代办邮寄,竞争性条件书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由竞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持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函的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原竣工要求时间为:“注:工程要求必须在2017年7月20日前竣工,逾期未完工的按合同价的1%×天数扣除工程款,超过十五天未竣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按已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未完工程由招标人另找施工队伍施工。”
现更改为:“注:工程要求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竣工,逾期未完工的按合同价的1%×天数扣除工程款,超过十五天未竣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按已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未完工程由招标人另找施工队伍施工。”
4、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正。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刚 139782543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来宾市滨江园三区16栋B1-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工 0772-4298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