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商务区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心商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1日 08:4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00:00至2017年07月07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5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 ||
| 预算金额 | ¥680.6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齐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5295869 | ||
| 采购单位 | 中心商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56685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5295869 | ||
|
中心商务区城市管理局中心商务区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JBHCBDGP-2017-010)公开招标公告
受
中心商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委托,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中心商务区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心商务区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TJBHCBDGP-2017-01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中心商务区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
680.6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按照现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件;3、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7、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6-30 到 2017-07-0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5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7-2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齐飞
2.联系方式:022-2529586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心商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8室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孙健东:6566851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29586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中心商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商务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TJBHCBDGP-2017-010公开招标文件.doc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