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池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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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盐池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2日 13:18 |
预算金额 | ¥49797.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676716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天明 电话:0953-6012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蓓 0951-5676716 |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盐池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盐池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项目
项目编号:ZXWY2017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蓓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67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天明 电话:0953-60124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蓓 0951-56767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及概况:
1、采购内容及概况:盐池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的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请单一来源供应商于2017年7月4日18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拟开标时间:2017年7月5日10时30分(采购人自10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拟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三、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5日 10: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盐池县融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缴纳账号:投标人CA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系统内本项目随机生成的子账号(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以系统提供信息为准)。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会议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zfcg.gov.cn)。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797.1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