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三次)_工程招标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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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三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三次)品目采购单位洛阳高新区财政局行政区域洛阳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03日12:17获取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洛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洛阳高新区财政局
行政区域 洛阳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7月03日 12: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03日 08:30至2017年07月07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03日 00:12
开标地点 -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79-80882819
采购单位 洛阳高新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9-64902424
代理机构名称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9-80882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区财政局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7-22

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TLY-2017-019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合 同 期(供货期): 24个月

8.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9.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协议供货内容:

序号

名称

主要货物名称

一标段

办公自动化设备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打印机(含喷墨、激光、针式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器材、U盘、移动硬盘、刻录机、路由器、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监控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退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411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2)税务登记证副本;(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或开具的缴费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5)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8)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0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网上发布,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洛阳高新区财政局

地 址:洛阳高新区火炬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902424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411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379-80882819

邮 箱: hnynwly@163.com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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