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TAHP-2017-ZB-389
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人民政府
3、招标内容:大兴区北臧村镇共十二个村的村级组织用房光伏发电项目,包括诸葛营村、前管营村、西王庄村、赵家场村、西大营村、桑马房村、八家村、梨园村、北高各庄村、皮各庄一村、皮各庄二村、皮各庄三村,每个村项目设计光伏发电功率为20Kwp(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政府自筹
预算金额:378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委托销售及售后服务的,须提供《代理协议》,《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实体生产企业承担使用中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9)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当供应商不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时,设备生产企业可与满足资质要求的安装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主办人(牵头人)必须为设备生产企业,且中途不得更换安装单位;
11)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实体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协议中需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须公司法人到场并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及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另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以上资质证书均需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只有经过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07 月 03 日至 2017 年 07 月 07 日每天9:00-11:00,14:0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13: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室
8、领取招标文件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层
邮 编:100070
电话(总机):010-68018529转8082、8083
联系人:李工、吴工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0200095709200042855
开户银行:工行成府路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