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交换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便携式计算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存储用光纤交换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操作系统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3日 19:0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03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 ||
| 预算金额 | ¥35.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德欣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59090186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三层307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德欣180590901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莫春凛0591-83579283 |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换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换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FZXH0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德欣
项目联系电话:180590901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三层307室
联系方式:李德欣180590901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春凛0591-835792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委托,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交换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交换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2017FZXH099
2、项目名称:交换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交换设备及计算机,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州高新区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355000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
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
7、投标保证金: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9、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州高新区财政局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7月26日14:00:00(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三层307室
邮编:
联系人:李德欣
联系电话:18059090186
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中庚城22号楼3701室
邮编: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账号:3500187000705251436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及网络报名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项目的境内服务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企业财务报表或2016年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服务项目机构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8.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其中节能、3C认证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福州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网(fzgx.fjzfcg.gov.cn:8081)上进行注册、报名。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并有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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