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公-安厅厦门会晤安保信息化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3日 18:59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19日 | 成交日期 | 2017年07月03日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郑金灿、刘思得、江瑞金、翁瑞珠、林冠百、卓敏(采购人代表)、陈雄伟(采购人代表) | ||
| 总成交金额 | ¥1607.579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林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93310、83393312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滔/0591-870938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林丽/0591-83393310、83393312 |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的委托,就福建省公-安厅厦门会晤安保信息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CS]201703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CS]2017032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厦门会晤安保信息化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滔/0591-8709386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10、83393312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JGC[CS]201703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9日
成交日期:2017年07月03日
总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 序号 | 成交人名称 | 成交人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 (万元) |
| 1 |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包一) |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一号 | 158.8 |
| 2 |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包二) |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一号 | 245.6 |
| 3 |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包三)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 | 237.5 |
| 4 |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包四) |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 | 269.9 |
| 5 | 厦门市巨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包五) |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创新二路一号巨龙大厦5楼 | 296 |
| 6 | 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包七) | 福州市保税区罗星东路2号海峡经贸广场1#楼B305室 | 399.779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金灿、刘思得、江瑞金、翁瑞珠、林冠百、卓敏(采购人代表)、陈雄伟(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安保
2、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一:本次项目技术和建设均遵守国家现行和公-安部、福建省关于视频监控、视频指挥通信系统的规范与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二:外形规格:2U机架式,带原厂商上架导轨,可滑动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三:提供统一的实战应用平台,实现卡口、WIFI、视频、信息等多套系统的无缝整合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四:数字电话网关:2个T1/E1接口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五:服务器:处理器:配置≥2颗E5-2620v4,主频≥ 2.1GHz,核数≥8核,L3≥20M 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六:本系统包括三大类应用角色:一类是公-安民警通过公-安网使用本系统,一类是卡口、盘查点等通过内外网交互使用本系统,一类是火车站、客运站、飞机场等通过公-安内网或内外网交互使用本系统。(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七:云MCU :本次单台配置不少于150个1080p60fps终端并发接入,并发支持不少于3组高清多画面会议,可通过增加板卡的方式进行系统的平滑扩容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包一:合同签订后 50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试运行并提请终验收。
合同包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建设,并于8月中旬提交终验申请。
合同包三: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建设并通过终验收。
合同包四: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建设,并于8月中旬提交终验收申请。。
合同包五: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建设并通过终验收。
合同包六: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建设并通过终验收。
合同包七:合同签订后30天内部署上线应用并完成初验,90个日历日内通过终验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价(万元)
1-1 全省公-安车辆卡口平台二次识别系统 1套 158.8
服务要求:整个系统的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后的三年,质保期内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维护保修及软件升级。
2-1 省一级人像系统扩容升级项目 1套 245.6
服务要求: 整个系统的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后的三年,质保期内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维护保修及软件升级。
3-1 卡口视频数据综合管理实战应用系统 1套 237.5
服务要求:整个系统的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后的三年,质保期内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维护保修及软件升级。
4-1 警卫安保一体化视频通信系统 1套 269.9
服务要求:整个系统的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后的三年,质保期内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维护保修及软件升级。
5-1 安保情报协同系统 1套 296
服务要求:整个系统的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后的三年,提供三年上门保修及三年硬盘不返还服务,质保期内厦门市巨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维护保修及软件升级。
7-1 高清视频指挥系统建设 1套 399.779
服务要求:整个系统的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后的五年,质保期内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维护保修及软件升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五:经磋商小组评议,各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包四:供应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厦门市领航科技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环节,电子响应文件审查情况如下:
①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未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电子投标文件均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经磋商小组评议,厦门市领航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第a4条款和13.2.1中第(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环节,电子响应文件审查情况如下:
①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经磋商小组评议,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第a7、a1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晶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磋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注:评审过程中,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报价人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晶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磋商文件阐明:“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报价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可以为2家”。本项目为福建省公-安厅厦门会晤安保信息化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经磋商小组商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合同包七:供应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艾天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环节,电子响应文件均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经磋商小组评议,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13.2.1中第(2)条款的规定,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经磋商小组评议,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凯特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豪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磋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包六:供应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杭州展纳科技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环节,电子响应文件审查情况如下:
①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中未包括“现金流量表”。
②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
经磋商小组评议,杭州展纳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第a4、a7、a1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经磋商小组评议,厦门市盛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磋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在评审期间,满足磋商文件所有磋商资格的报价人只有1家,不符合磋商程序,本合同包废标。
2、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的情况:无。
3、本公告中“四、成交信息”中的“总成交金额”为本项目各合同包成交金额的总和,本项目合同包一成交金额为158.8万元,合同包二成交金额为245.6万元,合同包三成交金额为237.5万元,合同包四成交金额为269.9万元,合同包五成交金额为296万元,合同包七成交金额为399.779万元。
4、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5、采购备案编号:K-省公-安厅-JC-201706-B0256-FJGC。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