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家口市清水河管理处清水河割草船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水上交通运输设备/其他水上交通运输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市清水河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桥东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3日 18:0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0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5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红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3816208 | ||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市清水河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滨河中路5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刚 137853169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层6、7、2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红梅0311-83816208 | ||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口市清水河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张家口市清水河管理处清水河割草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清水河管理处清水河割草船
项目编号:HBBHZC17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梅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张家口市清水河管理处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滨河中路56号
联系方式:王刚 13785316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红梅0311-83816208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层6、7、2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清水河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滨河中路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刚 1378531699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层6、7、2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红梅0311-83816208
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
采购用途 : 张家口市清水河管理处清水河割草船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管理处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基本条件;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内河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商报名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商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内河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叁级贰类及以上资质;3、银行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0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10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5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到货
传真电话:0311-83816208
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1620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基本条件;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内河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商报名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商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内河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叁级贰类及以上资质;3、银行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5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