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龙门县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优质稻产业带项目 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门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龙公易建2017-18号
一、招 标工程简介
1 、工程名称:龙门县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优质稻产业带项目
2 、建设单位:龙门县农业局
3 、建设地点:龙门县平陵镇黄沙村
4 、工程造价: ¥6773566.1元。
5 、工程规模: 建设灌渠17642米,其中,1米*1米的干渠长665米;0.8*0.8米的支渠长2396米;0.6米*0.6米的斗渠长6958米;0.4米*0.4米的农沟渠长7623米。建设排渠2997米,其中,1米*1米的干沟场394米;0.8米*0.8米的支沟长1860米;0.6米*0.6米的斗沟长383米;0.4米*0.4米的农沟长360米。修建下田机耕引桥110座;路涵12座;分水闸12座;公示、标志牌1座,修建3.5米宽的田间道1.516公里及2.5米宽生产路0.75公里。 (具体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为准)。
6 、招标范围及内容: 建设灌渠17642米,其中,1米*1米的干渠长665米;0.8*0.8米的支渠长2396米;0.6米*0.6米的斗渠长6958米;0.4米*0.4米的农沟渠长7623米。建设排渠2997米,其中,1米*1米的干沟场394米;0.8米*0.8米的支沟长1860米;0.6米*0.6米的斗沟长383米;0.4米*0.4米的农沟长360米。修建下田机耕引桥110座;路涵12座;分水闸12座;公示、标志牌1座,修建3.5米宽的田间道1.516公里及2.5米宽生产路0.75公里。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7 、质量要求:合格。
8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及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项目经理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或具有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或能够提供其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从业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5)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 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分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相关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7)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近3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上述人员不可兼任于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8) 投标人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9)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1 、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不得更改);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龙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
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自开具日期起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5 、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终审通过的网页打印件;惠州市外企业提供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6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满足本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二代身份证、近3个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提供查询途径并现场网上查验,下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四、投标保证金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6 万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来的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来的汇款帐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门县支行;帐号:4400 1717 4360 5300 7600)。投标人在转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工程编号。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7 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办理报名手续。
2 、报名地点: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2 、招标人将于2017 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单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50226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 7988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