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隆尧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华庭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盛世华庭项目施工已由隆尧县发展改革局以隆发改投资核字【201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尧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尧县郭威街与德仁路交叉口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61324.09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楼七栋及设备用房。
2.3 计划工期:6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3.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和信誉良好。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文件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7月4日 8 :30至2017年7月10日 17:3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7月4日8 :3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7:30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贾伟新(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李向波(项目负责人)、常青、郝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尧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隆尧县东方食品城
联 系 人:贾伟新
电 话:0319-65990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钢铁北路205号
联 系 人:李向波
电 话:18631965660
电子邮件:xtjiadin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