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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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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陈口村安置房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81160428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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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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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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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工程规划建设10栋17层高层住宅及4栋多层(2-3)层非住宅(含商业配套及物业配套)楼,并设置变配电所、公厕等。规划总用地面积68769.2?,总建筑面积192304.86?,其中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61420.02?,含住宅156286.86?、变电所557.52?、门卫34.32?、公厕109.2?、配套4432.12?;另建设地下车库30884.84?,包含机动车库21166.18?,非机动车库9718.66?。项目总投资110017.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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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城南路北侧、文昌路南、兴姜河东路西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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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04日 0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 1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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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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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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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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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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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地下室以及地面上6栋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后付合同价的15%(扣除预留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扣除预留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工程审计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结清余款(扣除质量保修金,不计息)。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税收政策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17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会员系统获取子帐号)。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采用三合一评标) 7、投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承诺书(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在近一年内,详见公告附件第一条2.7项规定) 9、其他: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吴工:18051855039、0523-83323858 10、本工程不实行有限数量制,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列入评审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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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07月04日 08时30分 至 2017年07月10日 18时00分 , 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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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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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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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兴化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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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23--83186889 |
电话 |
18351014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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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杨 |
联系人 |
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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