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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沙井岛3号路Ⅰ标段(镜湖路至榕湖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钦州市沙井岛3号路Ⅰ标段(镜湖路至榕湖路)道路工程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市发改投[2010]82号、钦市发改投[2010]109号、钦市发改投[2011]2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钦州市滨海新
1. 招标条件

本 钦州市沙井岛 3 号路Ⅰ标段(镜湖路至榕湖路)道路工程 已由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钦市发改投 [2010]82 号、钦市发改投[2010]109 号、钦市发改投[2011]200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钦州市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由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S(QZ)2017OO3G

建设地点: 位于滨海新城沙井岛片区

建设规模: 全长共 2083 米, 宽40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管沟等工程。

投资额: 约 8000 万元

要求工期: 240 日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 【备 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TY01-89-2016 )》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

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 分: 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 市政公用工程 一 级 ] 及 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 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 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原件在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 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 至 17 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原件在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无需图纸押金 【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 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 5 日内退还投标人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支付率为8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外支付率为6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zggzy.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电话:0777-2862153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钦州市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钦州市五马路1号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535000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刘工 联 系人:曾工

电 话:0777—3891172 电 话:13807718691

招标人:钦州市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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