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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徐高速公路徐闻港支线附属区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为湛徐高速公路徐闻港支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39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6:4。招标人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附属区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湛徐高速公路徐闻港支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县,起点与湛徐高速公路连接,终点在南山作业区和北港作业区位于进港大道的交汇处。本项目主线设计速度为12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约长16.219km。
2.1.2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服务招标范围为湛徐高速徐闻港支线全线附属区的房建工程,包括服务区1对(为双侧设置),收费雨棚及收费站场区2处(含1处集中宿舍区),总共3处附属房建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2.1.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限为30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3个月,施工期监理1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2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监理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合同段号为J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时,招标人按评标办法的规定选择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的评审。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同一监理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监理合同段投标。
3.4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IC卡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收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5楼
邮 编:510623
联 系 人:柏先生
电 话:13760888067
电子邮箱:xwgzx@vip.163.com
招标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7月3日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1-1 资质
合同段: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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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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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
|
资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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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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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业绩
合同段:J2
|
项 目
|
要
求
|
|
业 绩
|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1)成功完成过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的楼房土建和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
(2)成功完成过至少2栋且单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的楼房的土建和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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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五年指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2、“成功地完成”指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经业主评定合格。
附件1-3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人员
合同段: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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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最低数量要求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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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应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土建专业,从事监理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年龄55岁以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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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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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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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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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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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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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同时具备:中级职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认定的安全工作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年龄5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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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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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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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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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证(或监理培训证书)、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中级职称、相关专业,从建监理工作不少于3年(含3年),年龄5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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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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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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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至少从事一个类似工程竣工文档编制工作经验,负责工程档案及竣工文档的编制工作,熟练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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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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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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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
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建筑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监理工作不少于3年(含3年)。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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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合计
|
|
5
|
注:1、对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本表后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社保证明应为投标文件前半年时间的社保。
2、本表主要监理人员(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总数量的50%以上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3、本表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要求同时填写投标文件格式附件B-1,其他监理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附相关承诺书,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4、业主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监理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件1-4 试验、检测设备
合同段: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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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 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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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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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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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仪
|
台
|
1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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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经纬仪
|
台
|
1
|
|
3
|
标准水准仪
|
台
|
1
|
|
4
|
激光铅垂仪
|
台
|
1
|
|
5
|
红外测距仪
|
台
|
1
|
|
6
|
砼回弹仪
|
个
|
3
|
|
7
|
砼钻孔取样机
|
台
|
1
|
|
8
|
塌落度检测仪
|
台
|
1
|
|
9
|
水泥稠度凝结测定仪
|
台
|
1
|
|
10
|
砼厚度测试仪
|
台
|
1
|
|
11
|
万用表
|
台
|
3
|
|
12
|
游标卡尺
|
台
|
3
|
|
13
|
千分卡尺
|
把
|
3
|
|
14
|
焊接检测尺
|
把
|
3
|
|
15
|
漏电开关测试仪
|
台
|
1
|
|
16
|
基础承载力测试仪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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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投标人仅需填写投标文件格式附件B-2。
3、业主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件1-5 办公、交通、生活设施
合同段: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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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与设施名称
|
单位
|
各合同段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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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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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计算机
|
台
|
5
|
|
2
|
电话机(有线)
|
台
|
2
|
|
3
|
传真机
|
台
|
1
|
|
4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
5
|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
台
|
1
|
|
6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7
|
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
|
台
|
1
|
|
8
|
复印机(可复印A3)
|
台
|
1
|
|
二、交通设施
|
|
1
|
交通车辆(4驱吉普车(行驶里程<15万km))
|
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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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公、生活用房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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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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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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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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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
100
|
|
3
|
生活用房
|
m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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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档案室
|
m2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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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办公生活用房应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对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2、各总监办驻地需与网络连接,充分考虑可视化管理的手段,网络带宽达10M以上。
附件1-6 财务
合同段: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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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要
求
|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应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标人在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最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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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近三年指2014、2015、2016年;
2. 盈利以审计报表的数据为准。
附件1-7 诉讼和履约
合同段: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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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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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和履约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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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近三年指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附件2 评标办法
湛徐高速公路徐闻港支线附属区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双信封的综合评标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国家与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协助工作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的如下内容:
(1)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果有);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封底可不签署,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均可不签署),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5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应有效。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一个信封的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5.资格审查(第一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6.详细评审
首先,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按本条6.1、6.2、6.3款规定),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
然后,招标人开启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财务评审(按本条6.4款规定),第一个信封未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退还给投标人。
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的评审满分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10分,总分10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第一个信封)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7)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6.2技术评审(第一个信封)
只有通过前述第4条初步评审、第5条资格审查和第6.1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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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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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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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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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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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满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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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安全监理(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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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
|
2
|
进度监理(满分5分)
|
3-5
|
|
3
|
费用及合同监理(满分5分)
|
3-5
|
|
4
|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满分5分)
|
3-5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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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0分)
|
6-10
|
|
6
|
对本工程建议(满分5分)
|
3-5
|
注: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技术得分,其中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数小数点后取1位,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取2位。
6.3商务评审(第一个信封)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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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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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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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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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3的,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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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设施和设备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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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设施和设备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5-4、附件5-5要求的,得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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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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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的楼房土建和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5000㎡(尾数不计)的楼房土建和安装工程,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2)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至少2栋且单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的楼房的土建和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栋单栋面积不少于2000㎡的楼房的土建和安装工程,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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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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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没有发生如下情形的得10分,否则按如下扣分: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1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
履约信誉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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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财务评审(第二个信封)(10分)
只有通过前述6.1-6.3款规定的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财务评审,否决其投标。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6.4.1 款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细目合价累计数;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
(1)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一次性摇取3个球,对应的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次招标的下浮率(百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2)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投标报价,否决其投标。
(3)计算评标基准价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
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若D1<D,则E=0.5。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6.4.5对投标人围标串标的认定
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报价均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专家投票确定其名次。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 定标原则
1、招标人首先选择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第2-4
款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 开标记录情况
11.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 对投标人围标串标的认定
11.6 投标人排序
11.7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8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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