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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镇集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沿街建筑外立面提升工程施工Ⅴ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我单位衢州市柯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7月7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石梁镇集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沿街建筑外立面提升工程施工Ⅴ标段的承包商。1.项目概况本工

我单位 衢州市柯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定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石梁镇集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沿街建筑外立面提升工程施工Ⅴ标段 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项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投资额约为 124 万元,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 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174444 元,最高限价为: 1083152 元(含暂列金30000元)。投标报价在 1083152 元(含暂列金30000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含)×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 920679 元(精确到元)。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评标。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B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抽取。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柯城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于开标当天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签到。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管网(http://(登陆后查看)?本无需组价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按需求提供纸质一份,无需上传到报价工具中。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请另外提供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递交给工作人员。

4.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 24000 元整。

5.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7 日 9:30 时,地点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费100元/份。

6.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7.其他款项

例: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 ;

3、本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以合同价为基数,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在完成工程量40%时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的20%的工程款;工程量完成到65%时再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20%的工程款;工程量完成到90%时再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25%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有关结算审查部门审查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0%,余下10%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验收结算结束之日算起),在这期间保修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签署前三天内交纳,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十五天内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扣除相应违约金。

4、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附件:

1、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衢州市柯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郑电话:0570-8883699

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6 月 30 日

附件1

报 价 函

致:

经研究 工程 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即下浮 % ,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1+税率)]÷[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税率)]}×100%,结果保留二位小数 ) 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 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姓名)(身份证号) 以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附件4

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根据《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柯纪〔2017〕40号)精神,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六禁止六不准”纪律规定,做到:

1.不为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代理参与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集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沿街建筑外立面提升工程施工招标。

2.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建;不向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行贿,安排娱乐、旅游等活动。

3.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一切因工程建设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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