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受南京市秦淮区水务局、南京秦淮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秦淮区内秦淮河南段流域雨污分流建设及整改工程 CV 检测”(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项目编号: GJCG-20170703
2 、项目名称:秦淮区内秦淮河南段流域雨污分流建设及整改工程 CV 检测
3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 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管道检测及相关内容。
(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投标人自 2013 年 7 月 1 日以来具有合同价在 30 万元以上的类似管道检测业绩 ( 请提供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备查 ) 。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养护维修的供应商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 2017 年 7 月 5 日 -2017 年 7 月 12 日 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 800 元 / 份。
5 、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采取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交纳(拒绝其他任何形式交纳)。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原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收款信息:(仅限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收 款 人: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 430102440910009656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定淮门大街支行
6 、投标开始时间: 2017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00
7 、勘察现场: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
9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 68 号石城会议中心 7 楼,届时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般应为 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11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11.1 采购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水务局、 南京秦淮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 人:顾工 电话:17372201871
11.2 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 68 号 7 楼 1711
联 系 人:吉俄军
联系电话: 025-69617852
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有关本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