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FJJH〔2017〕008号 |
| 开标时间:2017-07-28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JH〔2017〕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 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元发改〔 2017〕7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三元区政府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台江村大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 道路分为园区主干道及园区次干道共七条线,其中园区主干道按城市道路主干道标准设计,为双向六车道 , 园区规划一至六路道路按城市道路次干道标准设计,为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高等级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式、一平土石方工程、护坡、排洪沟等。建安造价约2.476亿元(其中土石方工程约8269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三 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 共分成一个标段 。 2.4. 监理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总体建设工期为 36个月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监理服务费 : 土石方部份监理费按 10 万元包干价计取,其他项目监理费用以最终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扣除土石方工程)为计费额,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 〔2007〕670号取费标准的50%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期延期及其他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等相关费用,竣工结算监督和保修期监督 服务费视为含在监理服务费中,不另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并 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外省企业应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专业乙级 资质 等级证书 ; 3.1.3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全国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投标人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以重复) 备注: 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两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两年;(下同) ②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类别,等级为二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1. 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 7 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应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报名处)(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 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4.2. 纸质 招标文件 及资料 每 套 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同时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投标人获取 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并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 “FJJH〔2017〕008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元)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0000008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8 日 15 时 3 0 分 ,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3. 逾 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 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做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 邮编: 365000 电话: 13605969758 传真: 0598-8393868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 355幢9层 ,邮编: 365000 ; 联系人: 吴工 。 传真: 0598-8290938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 账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00000084 。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 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0598-895387 0 。
监督部门: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598-83363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