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内蒙古杭锦发厂2×330MW煤矸石机组工程
2、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镇
3、项目规模和性质:2×330MW煤矸石发电机组
4、招标编号:MNJS-JN-2017-HJ-099
二、招标内容:
1、内蒙古杭锦发厂2×330MW煤矸石机组工程现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技术方案的编制等工作的指导施工工作,开展本工程水土保持验收自查初验报告编制工作,其报告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深度,满足水土保持验收的标准,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取得批复。
2、开展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及验收工作,通过水利厅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取得批复。
以上所形成的的技术文件及资料按国家档案规整要求移交甲方。
三、投标资质及其它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业绩、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内蒙古水利厅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的通知》(内水保(2009)第33号文件)或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发布的《关于推荐2014年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公告》(中水会字第[2014]第33号文件)中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
3、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独立完成省级及以上水行政部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不少于2个,以批复文件为准。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1室市场部)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完成的同类工程情况(批复文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须将下列证件与资料原件密封,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完成的同类工程情况(批复文件复印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2号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2号开标室
七、交易服务费的交纳
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交纳1500元交易服务费,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镇
邮 政 编 码:017400
联 系 人:王荣坡
电 话:0477-662063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电力物资供应公司西
邮 政 编 码:010020
联 系 人:王平、李媛
电 话:0471-6527602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系人:白琳玮
联系电话:0471-6966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