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滹沱河市区段水毁修复、安全设施工程监理已由石家庄市财政局以工程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滹沱河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滹沱河市区段水毁修复、安全设施工程监理
2.2工程地点:滹沱河市区段。
2.3主要建设内容:水毁修复、安全设施。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合同估算额: 37.31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满足本次业务的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承建本项目的监理企业,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汇处西行100米路南鑫科国际广场 A座11层11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滹沱河建设管理处
地 址:石家庄市正定县车站南大街148号
联 系 人:刘伟
联系电话:0311-8517514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汇处西行100米路南鑫科国际广场 A座11层1112室
联 系 人:刘克青
联系电话: 0311-89624456 17734552726
传真:0311-89624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