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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工程DT-0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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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铁路局受 通赤凌筹备组的委托,为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 1、项目名称 |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工程 | ||||
| 2、招标单位 | 通赤凌筹备组 | ||||
| 3、建设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沈阳市、阜新市 | ||||
| 4、工程规模 |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线路起自通辽,经甘旗卡、彰武、引入在建京沈高铁新民北站,正线全长196.903公里。起讫里程自京沈高铁新民北站DK0+000(=京沈高铁JSDK633+125)至通辽站DK197+276.207,含通辽枢纽、新民北疏解工程 | ||||
| 5、总投资 | 1717000万元 | ||||
| 6、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铁路局 | ||||
| 7、标段划分 | DT-01 | ||||
| 8、招标内容 | 材料设备 |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 10、计划工期 | -- | ||||
| 11、质量标准 | |||||
| 12、合同估算价 | 0万元 | ||||
| 13、投标保证金 | 48万元 |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企业资质要求 | DT-01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1.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3.1.3投标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经验,2014年~2016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小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批准制造的提升高度满足本次招标的提升高度要求。乘客须提供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机构出具的载重1000kg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须具有安装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1.5自动扶梯、垂直分别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单笔销售额为15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上的公共交通工程(如铁路、地铁、机场等)供货业绩。(需要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工程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1.7投标人须分别提供至少一份与自动扶梯、垂直供货业绩相匹配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无不良质量报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2016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3.1.8投标人须在沈阳局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需要提供分支机构或维护中心隶属于投标人有效的证明材料)。 3.1.9投标人近五年内未因投标产品发生社会不良反应被认定为责任单位的,未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物资供应不良记录而处于暂停铁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期间内; 3.1.10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3.1.11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 3、其他要求 |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7-05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7-11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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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7-07-05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7-07-11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44号 220房间 | ||||
| 5、招标文件售价 | 200元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且提供相应汇款单据复印件 |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7-28 10:30:00 |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五、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公章) | 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44号220房间 | 邮编 | 110032 | ||
| 联系人 | 张帆 | 电话 | 17610352225 |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沈阳铁路局 |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 邮编 | 110002 | ||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 电话 | |||
| 账号 | 110060779018150040755 | 联系人 | |||
| 传真电话 | 略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