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化中国”微视频-福建征集活动 | ||
| 品目 |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文化产品展览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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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图书馆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5日 09:4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05日 10:00至2017年07月13日 18: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7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就是在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西宏宾馆4、5楼) | ||
| 预算金额 | ¥8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850812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图书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2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郁峰 136008588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就是在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西宏宾馆4、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何 0591-87850812 | ||
| 附件: | |||
| 附件1 | (046)定稿6.26.doc |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图书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化中国”微视频-福建征集活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文化中国”微视频-福建征集活动
项目编号:[3500]FJSH[GK]2017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50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图书馆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27号
联系方式:郁峰 136008588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何 0591-8785081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就是在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西宏宾馆4、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2特定条件:包:1 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5日 10:00至2017年07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就是在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西宏宾馆4、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若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参加竞标的,将对其投标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其单位注册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应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如果供应商是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则还要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单位注册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应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材料不齐全,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对其承诺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上文要求提供相应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的,视同为不满足小型、微型企业条件和标准,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以上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