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阳闸(水闸)安全鉴定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阜阳闸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6日 10:0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04日 08:26至2017年07月24日 08:26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下载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蚌埠市南湖路1000 | ||
| 预算金额 | ¥28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志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82571824 | ||
| 采购单位 | 阜阳闸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阳市颍河西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8257182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23092295 | ||
项目名称:阜阳闸(水闸)安全鉴定
项目编号:皖C-2017-SH-GC-Z-419
招标人名称:阜阳闸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地点:阜阳市
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阜阳闸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和现场安全检测报告进行工程复核计算、安全评价并编制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和水闸安全评价报告,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概算:28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甲级资质或经水利部认定可承担大、中型水闸安全评价任务的水利科研院(所),且必须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至今)没有相同类别项目的违法分包和转包挂靠行为。
说明: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阜阳闸安全鉴定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4日
8、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9、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17年7月4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选择 “建设工程”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10、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用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标段,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证明。
11、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2、本项目如有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示结束前提出(经复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在复审公告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3、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前,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没有因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被依法处理而被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公示期结束,招标(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被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邮 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