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中的项目扩容设备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已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扩容设备技术服务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扩容设备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东部,工作范围包括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通讯设备配线架安装,通讯设备联调,通讯通道调试、测试、开通、涉网等工作。
三、竞争性谈判内容
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的讯设备配线架安装,通讯设备联调,通讯通道调试、测试、开通、涉网等工作。
四、工期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ISO-9001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西101室市场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候)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ISO-9001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
技术联系人:刘 杰 联系电话:0471- 237161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1室市场部
联系人:张国庆 联系电话:0471-6527602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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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设备名称 |
供货时间(或工期) |
付款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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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扩容设备技术服务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600 |
注:1、以上内容以竞谈文件为准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