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水镇界碑村、清河村、宋家庄村、羊城村 2016年环境整洁村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 | ||
| 采购单位 | 景泰县红水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景泰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6日 18:2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07日 00:00 至 2017年07月13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供应商请自行免费下载公告页面底端附件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8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30.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侯治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79306988 | ||
| 采购单位 | 景泰县红水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银市景泰县红水镇泰安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43-59156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景泰县长城路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43-5523741 | ||
| 附件: | |||
| 附件1 | c8d28ceb-a274-4ff1-b7e2-276094079cab.doc | ||
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景泰县红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界碑、清河、宋家庄、羊城2016年环境整洁村”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红水镇界碑村、清河村、宋家庄村、羊城村2016年环境整洁村项目
二、项目编号:JTZCGA-2017-0728A
三、项目联系:
(一)采购单位:景泰县红水镇人民政府
(二)代理机构: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 良 马梓福 联系电话:0943-5523741
四、预算金额: ¥ 30.10万元;
五、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7月 7~13 日内法定工作时间。
(二)获取方式:供应商请自行免费下载公告页面底端附件一《红水镇界碑村、清河村、宋家庄村、羊城村2016年环境整洁村项目》。
七、投标开标:
(一)投标时段:2017年7月28日9时00分前的半小时内,入场签到并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9时00分准时开标,投递截止,拒绝超时递交投标文件。
(三)开标地点: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现场报备:请供应商在文件获取时间段前来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通过现场报名唯一方式进行。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合同履行的以下条件;
(一)提供有效经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提供法人或其委托被授权人参与时双方资格授权以及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提供2015、2016年财务报表、近两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提供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授权函和(厂家直投仅需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上所有证照原件备查;复印件资料加盖法人公章,另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身份证要求双面;开标时间拒绝接受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及邮寄等非专程送达现场的递交方式。
九、采购内容:装载机、三轮车每村各一台(详细技术参数请参看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等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全文。
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