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原区大李—西岗(1—2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沉降观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中原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9日 16:5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4日 18: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10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2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05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 ||
| 预算金额 | ¥9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55256826 | ||
| 采购单位 |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郑上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往北600米路东锦豪商务酒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5593268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10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55256826 | ||
normal align=center>招标编号: 中原招标采购(2017)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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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left>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中原区大李—西岗(1—2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沉降观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名称及编号:
1.1名称:中原区大李—西岗(1—2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沉降观测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7)054号
二、 简要说明:
normal align=left>2.1建设地址及规模:本工程位于郑州市郑上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西角;大李-西岗(1—2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共有KG03-01地块、KG04-01地块、KG05-01地块、KG07-01地块、KG09-01地块、KG10-01地块、KG13-02、KG02-01、KG12-02地块。主要功能地上为住宅,地下三层、二层为储藏室,地下一层为地下自行车库,建筑高度98.830m,地上34层,地下3层,结构体系为剪力墙结构,主楼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
2.2采购预算: 95万元;
2.3招标内容:大李-西岗安置小区KG03-01地块、KG04-01地块、KG05-01地块、KG07-01地块、KG09-01地块、KG10-01地块、KG13-02、KG02-01、KG12-02地块,建筑物沉降观测全过程及后期服务,并出具正式监测报告;
2.4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沉降观测工作。投标人的测量成果须同时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当上述三者不一致时,以要求高者为准;
2.5服务期限:4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7月10日起至 2017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10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
a. 投标人须先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b.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还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三个月内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
④企业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⑥项目负责人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的);
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⑧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的)。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领取文件时对提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05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鲁先生
电 话: 0371-5593268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上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往北600米路东锦豪商务酒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5256826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10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normal align=right>招标人: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normal align=right>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