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绿春县半坡乡坝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4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9日 10:45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2日 17:30 | ||
预算金额 | ¥1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良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87376023 | ||
采购单位 | 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绿春县半坡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607897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瑞玛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绿春县园丁小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87376023 |
绿春县半坡乡坝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4栋
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 RMK-2017-0706-04-4
本项目“绿春县半坡乡坝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4栋”已由立项文件绿发改复[2016]5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瑞玛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竞谈,择优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竞谈。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工程名称:绿春县半坡乡坝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4栋
1.2实施地点:半坡乡坝溜新区
1.3建设范围:新建1幢楼房,框架结构,3层,建筑面积1038.36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1.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5计划投资:约127万元
1.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1.7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经理要求: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工,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业绩。
2.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法人的身份证明;
2.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收缴款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2016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应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5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类似业绩。
2.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竞谈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2.7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登记证或入滇备案登记证明。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7月 10 日至2017年 7 月1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瑞玛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绿春县园丁小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介绍信(原件)进行申请谈判并购买谈判文件。
3.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hhzy.net)、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cggzyjyzx.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地 址:绿春县半坡乡
联 系 人:曹凡
电 话:1876078976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瑞玛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绿春县园丁小区
联 系 人:李良荣
电 话:18287376023
日 期:2017年 7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