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局金鹰重工液压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T1706-1964-其它-SC-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铁路局的委托,对武汉铁路局金鹰重工液压系统集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J-001(液压系统集成)、J-002(液压系统集成)、J-003(液压系统集成)、J-004(液压系统集成)、J-005(液压系统集成)、J-006(液压系统集成)、J-007(液压系统集成)、J-008(液压系统集成)、J-009(液压系统集成)、J-010(液压系统集成)、J-011(液压系统集成)、J-012(液压系统集成)、J-013(液压系统集成)。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1发售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1.2发售地点:武汉铁路局采购所咨询服务台(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大厅)。
1.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两份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武汉铁路局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若投标人不来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可将以上两份资料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whcgs03@163.com,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1.5本项目文件不收取标书费,报名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以《武汉铁路局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代理机构将留存备查;未报名包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3. 投标文件递交
3.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08时15分至09时00分在武汉铁路局采购所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713室(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3.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09时00分。
3.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
4.1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09时00分。
4.2开标地点:武汉铁路局采购所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713室(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在武汉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pt.whrailway.cn:7001/index.jsp)和中铁采购网(http://www.crpn.cn/)上同时发布。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武汉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J-001包件20000元、J-002包件10000元、J-003包件2000元、J-004包件5000元、J-005包件2000元、J-006包件5000元、J-007包件2000元、J-008包件80000元、J-009包件60000元、J-010包件40000元、J-011包件20000元、J-012包件100000元、J-013包件150000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铁路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武汉铁路局
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咨询服务台
电话:027-51169328
电子邮箱:whcgs03@163.com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及 包件名称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图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J-001(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系统集成(不含随车吊带紧线柱) | JW4E4-23(I)/24(I)- 00/JW4E2A- 83-00/JW4E2A-27- 01-00液压 | 台 | 7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2 | 液压系统集成(不含随车吊不带紧线柱) | JW4E4-23(I)/24(I)- 00/JW4E2A- 83-00/JW4E2A-27- 01-00液压 | 台 | 1 | |||||||
3 | J-002(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系统集成(不含随车吊带紧线柱) | FA2017030-09-00/JW4E4- 24(I)-00/FA2016039-01- 00/JW6E5-27-02-00液压 | 台 | 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4 | 液压系统集成(不含随车吊不带紧线柱) | FA2017030-09-00/JW4E4- 24(I)-00/JW6E5-27-02-00液压 | 台 | 3 | |||||||
5 | J-003(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系统集成 | 440DT5-23/24-00 | 台 | 4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6 | J-004(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系统集成 | 460F5-23/24-00 | 台 | 1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7 | J-005(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系统集成 | 440DT1-23(I)/24(I)-00 | 台 | 6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8 | J-006(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系统集成 | 460G-23/24-00 | 台 | 1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9 | J-007(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系统集成 | 440F2-23/24-00 | 台 | 7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10 | J-008(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系统集成(不含随车吊液压,不含紧线柱) | JW4G-23(I)+JW4G-81(II) | 台 | 1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11 | 液压系统集成(不含随车吊液压,含紧线柱) | JW4G-23(I)+JW4G- 81(II) +8303 | 台 | 2 | |||||||
12 | 液压机构集成(含随车吊液压,不含紧线柱) | JW4G-23(I)+JW4G-81(II)+ 2702(液压) | 台 | 50 | |||||||
13 | 液压机构集成(含随车吊液压, 含紧线柱) | JW4G-23(I)+JW4G-81(II)+ 2702(液压)+8303 | 台 | 5 | |||||||
14 | J-009(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集成带走行) | GQ25A1-23-00 | 台 | 4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15 | 液压(集成不带走行) | GQ25A1-23-00 | 台 | 20 | |||||||
16 | 液压(集成带走行) | GQ16A2-23-00 | 台 | 20 | |||||||
17 | J-010(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机构集成 | JW4A5-23+8101 | 台 | 1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18 | 液压机构集成(含随车吊液压) | JW4A5-23+8101+2702 | 台 | 15 | |||||||
19 | 液压机构集成(含随车吊液压,紧线柱) | JW4A5-23+8101+2702+8302 | 台 | 5 | |||||||
20 | J-011(液压系统集成) | 液压系统集成 | GW440A-23(I)-00 | 台 | 3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21 | J-012(液压系统集成) | 20头打磨列液压集成系统 | XFJX2014-137 | 台 | 16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22 | J-013(液压系统集成) | 96头牵引车管路总成 | XFJX2014-052 | 台 | 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证明。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需方指定地点 | 以每月生产统筹计划为准 | |||
23 | 96头牵引车液压系统集成 | XFJX2014-074及补充协议 | 台 | 2 | |||||||
24 | 96头作业车液压系统集成 | XFJX2014-033及补充协议 | 台 | 8 |
附表1
武汉铁路局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营业执照编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
企业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申请投标项目 (多个包件时包件号依次填写)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件号 | ||||||
企业所具备资质 (对应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应答) | ||||||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帐号、开户行 | ||||||
备注 | 我公司承诺以上包件号填写准确,未报包件提交文件无效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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