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浮邱寺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桃江县浮邱寺修缮改造工程(招标编号:KL-2017T-01),项目资金来源为个人捐款 。招标人为桃花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由桃江县发改局以桃发改行审【2016】241号文核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桃江县浮丘寺修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桃江县浮邱山风景区山顶
2.3 资金来源:个人捐款
2.4建设规模:对原有破损建筑进行改造、修缮,包括大雄宝殿、法物流通处、普贤殿、经堂、寮房、客堂、钟楼、文殊殿、方丈楼、居士楼、法堂等项目的修缮。工程造价约为1874.27万元。
2.5招标范围: 详见提供的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要求工期: 270日历天;
2.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3.2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和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建造师资质及其他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5 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的规定;
3.6 拟任项目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要求; 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87041240017797560012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09: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桃江县浮邱寺修缮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以便查询,如未注明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桃江县委党校院内)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法定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
6.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3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报名后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退回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5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日09时 00 分,地点为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按桃江县人民政府桃政发[2013]32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由检察-院出具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和《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接受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投诉与处理)
10.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
10.1.4本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
10.1.5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桃江县桃花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15243782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