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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7]35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7]16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9416m2,总建筑面积34620m2。其中综合住院楼24360m2,综合楼5950m2,地下停车场4030m2,连廊以及院区内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主要是综合住院楼,综合楼,地下停车场,连廊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内;
施工监理服务时间:76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普宁市以外监理企业需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2.报名时应提供:
(1)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7)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8)普宁市以外监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在2017年 7 月 13 日 下午4: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人民币 壹万元 正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并向招标人获取收据(报名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普宁占陇支行
开户名: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
账 号:44148001040000201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上午9:1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聪颖 法定代表人:王力军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2339208 联系电话:18826256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