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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滘东路隧道-黄埔大道立交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新滘东路隧道-黄埔大道立交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7]419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
  项目名称  新滘东路隧道-黄埔大道立交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7]419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新滘东路隧道-黄埔大道立交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财建[2017]309号、穗发改[2017]41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现对新滘东路隧道-黄埔大道立交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滘东路隧道-黄埔大道立交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347188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9983637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和天河区。

四、项目概况:新滘东路隧道-黄埔大道立交隧道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桥梁桥面、交通设施等,进行翻新改造维护景观提升等(包括车行道、非机动车道沥青翻新,琶洲大桥、黄埔涌大桥局部清洗、维修、涂装,人行道及交通设施翻新改造等),均为城市道路工程。。严格按照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进度要求,质量要求,交通管制要求,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投入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并承诺无条件增设资源投入以保障本项目在2017年10月10日前完工,详见《工期承诺书》、《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交通管制方案承诺书》。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773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新滘东路隧道-黄埔大道立交隧道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桥梁桥面、交通设施等,进行翻新改造维护景观提升等(包括车行道、非机动车道沥青翻新,琶洲大桥、黄埔涌大桥局部清洗、维修、涂装,人行道及交通设施翻新改造等),均为城市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和天河区,南北走向,科韵路(新滘东路隧道-黄埔大道立交隧道)为城市主干道,南起新滘东路,北至黄埔大道中,全长约4.8km。其中琶洲大桥长1380米,双向分离式双幅桥,桥面各按三车道设计,主桥桥宽30米;黄埔涌大桥长558.031米,主桥宽度49米。道路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车行道宽度为27-60米,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宽为3-8.5米。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控制价为: 26301758.66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城维费)。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3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第10开标室。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1时30分,第10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8时30分,第11开标室。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或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工期承诺书。

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

10、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交通管制方案承诺书。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按招标文件11.2的要求提供书面资料。资料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内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或通过经济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4718818。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十、与我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我司自愿放弃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我公司授权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将我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附件二:

工期承诺书

 

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工程严格的工期要求。如若中标,我方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20171010日前竣工,并充分了解在以后施工过程中,本工程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但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执行,我方承诺:

1、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对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一般节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该项顺延以不对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构成不利影响为限。关键节点工期一般不予调整,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

2、配合招标人工期计划安排,按投标工期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我方承诺执行上述内容而需赶工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到投标总报价中,除非招标人同意,否则不再向招标人申请赶工费。

4、我方还承诺不因有关政府批准手续未完成审批或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后而向招标人索赔工期或费用(招标人同意除外),并保证不因这些因素阻碍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我方在本工程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参与过程中,没有存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没有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6、如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我方按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违约处罚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自愿放弃本工程项目及六个月内招标人后续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

 

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1、我方承诺所有的设备材料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检验标准和方法;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验收规范的全新的合格的产品,并保证提供设备参数的真实性、有效性,所有的主要设备材料在国内有成功运用业绩,保证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寿命周期内,不会因为任何潜在缺陷发生安全事故,若由于我方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的潜在缺陷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招标人直接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

2、我方承诺材料设备按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选定后经招标人审查同意方可进场。如发生设备货不对板、或以低品质设备冒充高品质设备、或以低技术档次的产品冒充高技术档次产品的情况,该设备不得在本工程使用,招标人有权按照对项目最有利原则要求承包商更换为满足设计要求的且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不低于投标时所报品牌的产品,且价格不调整,而我方愿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同时保留招标人追究我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我方承诺如确实需要使用替代设备材料时,应经招标人和工程师认可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才能使用,并保证所选用的替代设备材料技术档次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能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我方承担,减少的费用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相应扣减。

4、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工程严格的材料设备投入要求和工期要求,并充分了解到本工程需要实施全面开工所需的设备投入要求。如若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及施工过程中,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完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保证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若因材料设备未按投标承诺的时间投入或供应不充分,影响了施工进度和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或设备材料未按技术要求选用。

5、我方在本工程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参与过程中,没有存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没有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6、如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我方按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违约处罚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自愿放弃本工程项目及六个月内招标人后续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四:

交通管制方案承诺书

 

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如下:

1.占用路面施工所有标志标线必须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并适当高于国家标准:封闭一条车道除按国家标准设置外,还应当增加灯排一个,并增加“前方施工3公里”、“前方施工2公里”“前方施工15公里”预告标志。封闭两条车道除按国家标准设置外,还应当增加灯排两个,并增加“前方施工3公里”、“前方施工2公罩”“前方施工15公里”预告标志。

2.所有路面施工预告标志不得占用行车道。施工单位进场必须办理施工申请,并提交交通管制方案(不占用路面施工不需要该方案)。招标人根据交通管制方案提出改进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重新制定交通管制方案,以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3.所有须占用路面的施工在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夜间,因施工工艺问题确实不能在夜间施工的除外。

4.所有需要占用路面的施工必须编制可行、有效的“应急疏导预案”,保障出现交通事故或交通堵塞等交通异常情况时的按“应急疏导预案”执行。

5.经审定的交通管制方案和应急疏导预案应严格执行,应急预案所需工具设备必须存放在施工现场。

6.所有需要占用水域的施工必须维护桥梁水域通航秩序,保护桥梁和过往船舶安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7.施工期间必须依据桥梁通航得相关要求,设置符合规定的水上交通安全设施及落实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8.所有需要占用水域的施工,船舶航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船舶进入桥梁水域前,应当备车,并对船舶主要航行设备、号灯、号型等进行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二)船舶通过通航桥孔,应当保留足够的高度,并与桥墩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三)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使用安全航速; (四)发现桥梁水域助航标志等有异常情况,不能确保安全通过时,不得强行通过,并应当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同时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航道主管部门报告。

9.除紧急情况外,任何船舶不得在桥梁水域内锚泊。 船舶因紧急情况在桥梁水域锚泊时,应当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按照规定显示信号,用甚高频等方式通报船舶动态,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驶离桥梁水域。

10.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服从辖段路政人员、交警部门、 海事管理部门监管。

11.我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施工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路政部门、交警部门、 海事管理部门的监管。

12.若出现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交通管制问题而导致不利于施工进展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

13、我方在本工程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参与过程中,没有存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没有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4、如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我方按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违约处罚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自愿放弃本工程项目及六个月内招标人后续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发布人  罗宇权
  发布日期  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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