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河北省张家口监狱狱政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6】812号文件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张家口监狱,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监狱管理局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张家口监狱狱政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编码:130721160023-005
工程名称:河北省张家口监狱狱政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内容:河北省张家口监狱狱政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规模:新建罪犯习艺车间(12092.21平方米)、会见室(1632.91平方米)、原材料及产成品库房(1850.82平方米)、罪犯伙房(1124.06平方米)各一座(栋),总建筑面积16700平方米,以及室外工程。本次招标为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沙岭子镇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省监狱管理局统筹
建设单位:河北省张家口监狱
发包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
质量标准或要求:优良。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25日;其中,2017年开工建设习艺车间、会见室、库房共计15575.94平方米,及部分室外工程。2018年开工建设罪犯伙房1124.06平方米,及余下室外工程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具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3 2015年1月1日以后在“信用中国”系统(www.gov.cn/fuwu/content_xinyong.html)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0日8时30分,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5日17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宣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路4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次招标使用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占总分权重的1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张家口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世英 联 系 人:左庆磊
电 话:0313-5043025 电 话:0313-2061528
传 真:0313-5043025 电子邮件:hxzb031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