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崇礼区西湾子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上三道河村污水处理)项目已由崇礼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文号崇行审招核字第2017-11号。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农村污水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崇礼区西湾子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上三道河村污水处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崇礼区西湾子镇上三道河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日处理规模达240吨的污水处理站一处,采用折流淹没式生物膜法工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需自带U盘)。
4.2投标人到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购买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来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7)无行贿犯罪证明,此证明由投标人到崇礼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开具(该证明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以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所有资料为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前置材料,如上述资料不齐全,投标人将无资格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
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携带单位公章,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②申请查询单位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8月3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礼区
邮编:076350
联系人:王建斌
电话:0313-4618022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华婷
电话:0313-7157373
传真:0313-7157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