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林业局湿地公园生态围栏、河道及两边乱石
垃圾清理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涉县林业局湿地公园生态围栏、河道及两边乱石垃圾清理等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邯郸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邯财农【2016】73号批准建设,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95号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涉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涉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涉县林业局湿地公园生态围栏、河道及两边乱石垃圾清理等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湿地公园生态围栏建设、湿地河道及两边乱石垃圾清理、湿地公园界碑、界桩、标志牌建设、湿地公园生态浮岛建设、湿地展示牌及宣教牌等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 年07月10日至2017年0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02日09时 30分,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涉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涉县行政楼 地址:邯郸市陵西北大街69号华煌时代中心5号楼7层
联 系 人: 郭良科 联 系 人: 李继刚
电 话:0310-3836770 电 话: 15003206987
2017年 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