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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改线工程(沙县后底至水南段)A6合同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17〕041号开标时间:2017-08-01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沙县万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地区:第一章招标公告国道205线沙县
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17〕041号
开标时间:2017-08-0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沙县万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道 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改线工程(沙县后底至水南段)A6合同段

1.招标条件

国道 205 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改线工程(沙县后底至水南段) 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明发改投资 〔2015〕246 号、明发改投资 〔2017〕213 ,项目业主为 沙县万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招标人 沙县万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福建省 沙县

2.2 项目的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沙县,接国道 205线桩号K2191+233处,下穿厦沙高速沙县东互通主线3号桥,设南阳口互通上跨县道746,经后坑设鸭母道互通与省道304接线,跨豆士溪、省道304,从洋坊仙堂山陵园西南经过,进入长虹隧道,于长虹隧道出口到达本项目终点,项目路线全长8.795km。本合同段3.14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8.5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隧道、桥涵、防护、安全设施等工程, 建安造价约人民币 40000 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A6合同段

K9+200.000~

K12+340.000

3.14

路基土石方82.9859万m3,大桥585/1(米/座),分离式隧道(单洞)左线1450/2(米/处)、分离式隧道(单洞)右线1519/2(米/处)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有效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业绩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项目

业 绩 要 求

路基、路面工程

2013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前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个3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普通公路(含路基、路面)或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个3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路基 土建工程。

桥梁工程

2013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前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单跨跨径80米及以上的大桥及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隧道工程

2013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前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处单洞1000米及以上的公路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在各类工程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考评中定为 C、D 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4)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 标段 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7 1 0 日至 2017 7 1 4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沙县新华都 4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除副本外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 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 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 2017 7 31 日下午 17:00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7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8 1 15 30 投标人应于当日 15 00 分至 15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 4 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收据(原件)、保证金凭证登记确认;若为授权委托人的还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登记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www.fjbid.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万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沙县城西北路 2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598-58493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东新六路汇鑫大厦 8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 0598-8223660 传真: 0598-8223660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 18065825172 吴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 409 158 434 721

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咨询电话: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98-5845836

监督部门:沙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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